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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私家侦探;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更新时间:2025-11-03   点击:1
东莞市私家侦探;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一、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女方怀孕期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不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具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


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


因此,双方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还要向民政局备案,自领取离婚证之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怀孕期间离婚的协议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和期限,子女探视方式和时间;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比如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等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没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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