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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侦探调查;什么情况拿不到抚养权 [2026-02-07]

一、什么情况拿不到抚养权


以下情况可能拿不到抚养权。一是自身存在严重不良习惯,如长期吸毒、酗酒等,可能危害孩子身心健康,法院会认为不适合抚养孩子。二是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无法为孩子提供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三是无稳定收入来源,不能保障孩子基本生活、教育等需求。四是有暴力倾向,对孩子实施过家庭暴力或有虐待孩子的行为。五是孩子满八周岁,明确表示不愿随其生活且该意愿合理。六是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尤其是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会影响其争取抚养权。


二、哪些情形会丧失子女抚养权


以下情形可能导致丧失子女抚养权:一是虐待、遗弃、故意伤害子女,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如对子女进行打骂、长期不管不顾等。二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对子女成长不利。像父母因吸毒被强制戒毒,无法正常照顾子女。三是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患重大疾病长期住院治疗。四是不尽抚养义务,比如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让子女生活陷入困境。五是因犯罪被收监服刑等无法照顾子女。六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教唆子女违法犯罪等。若出现这些情况,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丧失抚养权后能否再夺回


丧失抚养权后可以再夺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存在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当事人需收集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如虐待记录、经济困难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若证据充分,能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更有利,法院会支持变更请求。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拿不到抚养权时,除了已知的情况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使一方原本有抚养权,但后续出现严重不良嗜好、对孩子成长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也可能会失去抚养权;另外,若一方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无法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在抚养权争夺中也会处于劣势。抚养孩子不仅需要给予爱,也需要提供物质基础、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安全的成长环境。


东莞市婚姻调查;离婚时放弃抚养权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 [2026-02-07]

一、离婚时放弃抚养权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仍需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权与抚养费是两个不同概念。抚养权是对孩子生活、教育等监护的权利;抚养费是为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所需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便放弃抚养权,这一法定义务并不免除。抚养义务不因抚养权归属而改变。抚养费数额通常根据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必要时可强制执行。总之,放弃抚养权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二、离婚时放弃一切的协议会不会有效


该协议是否有效需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比如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放弃一切财产等离婚协议,就对双方有约束力。但如果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一方因重大误解签订该协议,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受损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离婚时放弃一切的协议一定有效或无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若对协议效力存疑,可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离婚时放弃抚养权可不承担抚养费吗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也不能不承担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会因离婚或放弃抚养权而消除。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过,若直接抚养方有能力且愿意独自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另一方可以暂时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日后情况发生变化,直接抚养方难以独自承担抚养费用时,子女仍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当探讨离婚时放弃抚养权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放弃抚养权后,除了要支付抚养费,还涉及到探视权的问题。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这有助于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情感交流。同时,抚养费的数额并非一成不变,会随着孩子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以及支付方经济状况的变化而调整。


东莞市侦探调查;夫妻离婚时公司该怎么分配抚养费 [2026-02-07]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该怎么分配抚养费


抚养费主要是用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并非针对夫妻离婚时公司的分配。


夫妻离婚涉及公司分配,需区分情况。若公司是一方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归该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若是有限责任公司等,要看股权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形成的股权,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评估等方式确定股权价值,进而进行分割。例如一方获得股权,另一方得到相应折价补偿。


而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夫妻离婚时车祸理赔款该怎么赔


车祸理赔款的分割需区分情况。若理赔款是对因车祸导致的人身损害的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这部分通常属于遭受人身损害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若理赔款是对车辆等财产损失的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其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车祸导致一方伤残获得的残疾赔偿金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如果是专属于伤残一方的赔偿,应归其个人;若与夫妻共同生活相关,可能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判定。总之,要依据理赔款的性质及用途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分配方式,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夫妻离婚时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赔偿标准分不同情况。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如因家暴损坏的财物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则需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具体情节,以及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例如,过错方长期且频繁实施家庭暴力,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精神创伤,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高。但具体赔偿标准需根据个案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判定。


当探讨夫妻离婚时公司该怎么分配抚养费的问题,其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公司在离婚期间的经营状况变化对抚养费分配的影响,若公司盈利增加或减少,可能会使可用于分配抚养费的资金产生变动。另外,如果公司存在债务,在分配抚养费时也需要综合考量,避免债务问题影响抚养费的合理分配。


东莞市私家侦探;非婚生子女方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2026-02-07]

一、非婚生子女方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若不想要孩子,生父有抚养义务。生母可与生父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若生父同意抚养,生母需支付相应抚养费。


协商不成,生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会依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若生母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生父。生母在未取得抚养权期间,也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以保障其与孩子的情感联系。总之,生母虽可放弃抚养权,但需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保障孩子权益。


二、非婚生子女子抚养费多少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多因素判定。一般按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例如,孩子患重大疾病等,可要求增加抚养费。若一方经济状况显著变化,也可协商变更抚养费数额。总之,要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使其生活水平与父母经济能力相适应。


三、非婚生子女分手抚养费怎么算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分手后,抚养费的计算如下:


首先,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其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再者,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等。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协商,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东莞市婚姻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儿女有没有权利分割 [2026-02-05]

一、夫妻共同财产儿女有没有权利分割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儿女没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归夫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部分或全部共同财产赠与儿女,法律是允许的;另外,在继承的法律关系中,若夫妻一方去世,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去世一方的财产份额,此时可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自愿放弃。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有权自主决定放弃其对共同财产享有的份额。


这种放弃行为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签订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涉及房产等需登记的财产,还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放弃行为的最终落实。


三、夫妻共同财产转让给其中一方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给其中一方,可按以下方式操作:


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将共同财产转让给一方,此协议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然后,若涉及不动产(如房屋),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协议、房产证等相关材料,按照登记机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相关费用后完成过户。


若是动产(如车辆),则要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完成上述步骤后,财产所有权依法转移至受让方名下,该财产成为受让方个人财产。


在探讨夫妻共同财产儿女有没有权利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一般情况下儿女并无直接分割权。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财产赠与子女,或者子女对家庭财产贡献较大等,情况会有所不同。另外,如果涉及到继承,当夫妻一方去世后,其遗产范围内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有权利参与分割的。


东莞市侦探调查;嫁妆属于女方个人吗 [2026-02-05]

一、嫁妆属于女方个人吗


嫁妆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嫁妆,根据《民法典》规定,此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若女方父母未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法律上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嫁妆仅赠与女方,比如通过赠与协议等形式明确,那么嫁妆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实践中,判断是否明确赠与个人,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


二、嫁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归属


嫁妆归属的界定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付,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因为这可认定为是对女方的婚前赠与。若在结婚登记后给付,若无明确约定只归女方,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就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实践中,还会考量嫁妆的来源、用途等因素。总之,关键在于给付时间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指向。


三、嫁妆在法律上的性质如何认定


嫁妆在法律上的性质认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由女方家庭给予女方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前,且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的,若无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个人所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


在司法实践中,关键在于判断赠与的时间节点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指向。比如,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女儿个人的,那么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表述模糊,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明确嫁妆的性质对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等情况有着重要意义。


东莞市私家侦探;夫妻怎样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处理 [2026-02-05]

一、夫妻怎样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处理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及处理方式如下:日常事务处理: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且该决定对夫妻双方有效。比如购买日用品、支付水电费等。非日常重大事务: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需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处分,可能侵害另一方权益,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若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受损方有权请求赔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正确行使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在行使时,一般遵循协商一致原则。


日常家事范围内,夫妻任何一方可单独行使财产处分权,以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购买食品、日用品等。


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同时,夫妻有互相监督财产使用、处分的权利。若发现一方有损害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纠正或赔偿损失。总之,夫妻应在平等、协商基础上,依法合理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保障双方权益。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有啥法律规定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


若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例如购买日常用品等。


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既要保障夫妻双方内部的平等协商,又要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婚姻调查;离婚出轨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2026-01-29]

一、离婚出轨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里,“出轨”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司法实践中评判与出轨相关的情况主要围绕以下方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此情形构成刑事犯罪,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方在离婚时能请求损害赔偿。通奸: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法律未将其规定为离婚法定事由,但可能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影响法官裁量。嫖娼:违背公序良俗,在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及财产分割时会被考量。 离婚时无过错方需举证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行为,证据形式多样,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


二、离婚出轨的一方要给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出轨方是否要给精神损失费,需依具体情况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含精神损害赔偿。若单纯出轨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程度,主张精神损失费可能较难获法院支持。 实践中,法院判定时会考量过错程度、情节恶劣性、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大小等因素。若有证据证明出轨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主张精神损失费,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酌定赔偿数额。


三、离婚出轨的哪一方需要赔偿另一方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出轨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比如因调查出轨证据产生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侧重于对无过错方精神上的抚慰,赔偿数额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过错程度、出轨行为造成的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 不过,主张损害赔偿需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且要注意收集对方出轨的相关证据,如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视频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在探讨离婚出轨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时,我们知道这并非简单的概念。除了常见的与他人有不正当亲密关系外,像长期频繁与特定异性保持暧昧互动、在经济上过度资助异性且超出正常范畴等行为,也可能被视为出轨迹象。若因出轨导致感情破裂走向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也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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