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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查取证公司:怀疑老婆外面有人怎么找证据 [2025-03-11]

照片、录音和录像‌:可以拍摄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录制配偶承认婚外情的录音,或者拍摄配偶与第三者在一起的录像。这些证据需要确保合法性和真实性。‌


‌短信和聊天记录‌:查看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和聊天记录,这些信息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如果短信内容明确,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明确,可能需要其他证据佐证。‌


‌转账记录‌:检查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转账记录,特别是大额转账或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这些可以作为婚外情的间接证据。‌


‌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发现婚外情时,可以尝试通过沟通让配偶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其不再进行婚外情。


‌法院调查取证‌:如果自行取证困难,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帮助调取相关证据,如腾讯、支付宝、酒店、医院等机构的记录。‌


‌在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合法性‌:所有收集的证据必须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例如,不能私自闯入他人住宅或安装窃听设备。‌


‌公证‌:对于一些敏感证据,如短信和聊天记录,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保持冷静‌: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行为,以免打草惊蛇。‌


上海市出轨取证,夫妻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5-03-11]

1、忠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约定:


很多夫妻因为担心对方婚后出轨,在结婚前或者婚内会选择签订一份“忠诚协议”,约定一方承诺必须对另一方绝对忠诚及不得提出离婚,进而作出“如果一方出轨/提起离婚,则净身出户”类似约定的条款,期待这一条款对另一方配偶产生约束,引以警戒。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只是一种倡导性道德义务,不宜赋予强制执行力,任何人也无权限制他人提离婚的自由,绝大多数法院一般认为忠诚协议约定的“净身出户”条款无效。已经签订忠诚协议的夫妻,也不必太担心,虽然不能直接依据忠诚协议要求出轨方净身出户,但在离婚时,以配偶违反忠诚协议导致离婚为由,要求损害赔偿,及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如果忠诚协议不是约定一方净身出户,而是约定高额赔偿金,该条款不会直接被认定无效,法院会尊重双方约定赔偿的约定,但会酌情降低赔偿数额。


2、离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约定:


也有很多夫妻,没有选择在婚内签订“忠诚协议”,而是在发现对方出轨后,要求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对方有出轨行为,同意净身出户”条款。那么,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净身出户”条款一般都有效,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依法可以撤销的特殊情形,否则“净身出户”一方没有反悔的空间。


申茵律师团建议,签净身出户协议不如签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直接对财产归属做出约定,且在双方签字后立马生效。但如何签订婚内协议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让对方愿意签订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有哪些呢?上海市侦探取证 [2025-03-11]

一、法律认定铁三角(《民法典》第1064条)


1. 共签共认:双方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微信确认也算)


2. 家事代理:单方为家庭日常生活负债(参考当地人均消费水平)


3. 共同经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需工商登记/分红记录佐证)


2023年最高法新规:超出家事代理范围的债务,债权人需举证用于共同生活,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4类高危债务切割术


1. 赌债等非法债务:直接排除(需公安处罚记录)


2.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未用于共同生活(查资金流向)


3. 虚假债务:无实际资金流转的借条(申请笔迹鉴定)


4. 高额举债:单笔超20万需重点审查(参照收入水平)


案例:2023年浙江某案,妻子凭3年家庭账单成功切割前夫500万经营债务!


三、自保证据清单


避债:婚内财产协议(公证)


抗辩:分居证明/离婚前1年银行流水


上海市出轨调查;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未出庭,这种情况会判离吗? [2025-03-09]

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真实的离婚原因只有原、被告本人最清楚,因此为了方便案件事实的认定,除必要不能到庭的情况下,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庭。


第一种:原告不到庭,作为原告开庭之日无故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作为原告若不想出庭,亦可全权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开庭,原告和原告代理人可以都到庭或者二者到一个,但不能都不出庭)


第二种:被告不到庭,如法院联系不上被告,可以以公告的方式告知被告开庭时间及地点,开庭时若被告人不到庭,可以缺席开庭审理。


但是如果对方不来开庭,这婚是不是就离不掉了呢?未必。


1、如果双方的离婚事由,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五种重大过错情形,并且双方关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事实又比较清晰明确的,即使对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支持离婚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2、如果双方的离婚事由仅仅是因为家庭纠纷和感情原因,没有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甚至还有和好的机会,并且双方关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事项又相对复杂,在对方不到庭或者答辩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驳回离婚诉求的概率还是较高的。


现实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因此,当事人还是对起诉离婚的程序以及后果进行了解,以免造成损失。


上海侦探公司;离婚时,一方不分割共同房产如何解决 [2025-03-09]

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做出共同房产分割。在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坚决不执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对判决做出强制执行。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主要是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2、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房屋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遵循当事人的约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处理中应当秉承一些原则和方法。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的享有分割权。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来源和双方的贡献大小,双方均享有依法分割的请求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保护弱者、保护妇女的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在《婚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就目前社会现状而言,妇女从总体上经济收入和独立谋生的能力与男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分割时适度给予妇女较多的财产份额,可以使妇女在离婚后能够有更好的生活保障。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将房产作为对正常生活影响较大的财产种类分割给女方可以更好地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一些门面房、商铺等经营性用房,在分割时应在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的前提下,注意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原则上应判决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体现物尽其用、方便生活的原则。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共同债务;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应承担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5、兼顾婚姻主体的特定情形。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6、房产分割的方式方法。对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分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变价分割,即在双方均不主张取得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将共有财产拍卖、变卖,对多的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各自取得应得份额;二是作价补偿,即一方主张共有财产,一方不主张,取得财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如双方均主张且情况相当时,可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采取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

上海侦探社;婚前房产如何有效实现加名呢? [2025-03-09]

第一招:签协议锁定加名目的


加名是赠与还是借款?是彩礼还是诚意?建议加名时同步签书面协议,写清楚“加名视为自愿赠与50%份额”。


第二招:加名时直接约定“按份共有”


办理加名的不动产登记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模式。如果写“共同共有”,离婚时法官可能按贡献调整比例;但如果白纸黑字写明“各占50%”,法院原则上会尊重约定。


重点提示:很多夫妻不好意思谈钱,加名时只写共同共有,等离婚时才发现“五五开”只是自己想象,这种案例太多了!


第三招:日常保留“贡献证据”


全职带娃的,定期拍带孩子、做家务的视频;给家里买大件物品的,留好发票和转账记录;对方承诺“我养你”的,录音或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在离婚时都能帮你争取更高比例补偿。


结语


有人说,谈钱伤感情。可现实告诉我们,不谈钱的感情,往往伤得更深。那些敢于在婚前坦荡谈钱的人,不是算计,而是清醒——毕竟婚姻不是乌托邦,而是两个成年人共同经营的经济共同体。正如一位读者所言:“愿意把财产和你分享,是让你牺牲‘前途’时,最基本的诚意。”这份诚意,远比甜言蜜语更实在,比海誓山盟更可靠。


上海侦探社:孩子抚养权争夺证据的收集? [2025-03-07]

(一) 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再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二) 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


上海市婚外情调查:婚后父母给的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3-07]

一、婚后父母给的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父母拆迁房屋性质的分析及归属问题当涉及父母的拆迁房屋时,应将其视为父母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由于拆迁的原房产即属于父母所有,因此拆迁所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自然归属于父母。


然而,如若拆迁补偿是基于家庭人口数进行分配,且夫妻二人均在补偿范围之内,那么他们对于拆迁房屋也具有一定的所有权份额。


针对父母拆迁房屋的特殊性,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讨论:


1.被拆迁人为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并非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在此种情形下,因拆迁行为所涉及的房屋源自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非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故在计算拆迁补偿利益时,并未充分考虑到子女或其配偶的权益。


(1)若拆迁所得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则该房屋应视为父母的个人财产,与子女或其配偶无关;


(2)若拆迁所得房屋在子女结婚前已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应视为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其配偶无关;


(3)若拆迁所得房屋在子女结婚后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且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明确的单独赠与约定,则该房屋应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


(4)若拆迁所得房屋在子女结婚后登记在子女名下,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并无单独赠与约定,则该房屋有可能被认定为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


2.被拆迁人为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亦为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在此种情形下,因在计算拆迁补偿利益时需充分考虑到子女或其配偶的权益,故拆迁后所得房屋无论登记在何人名下,均应视为家庭共有的财产,无法在离婚诉讼中单独予以处理。若欲明确是否存在相关房屋权益,则需提起分家析产纠纷之诉,结合拆迁补偿政策、拆迁协议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父母给女方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父母为女儿购置房产是否可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关键在于该房屋所有权究竟归于何人名下。若房产证上同时记录有两位继承人姓名,那么应理解为这是父母对子女夫妇的无偿赠予,因此,此房产便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资产;反之,如果房产证只记载了其中一个继承人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这是父母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予,因此,该房产将被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父母拆迁房屋的性质与产权归属,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定。当被拆迁者仅限于父母双方,其子女及其配偶并非涉及拆迁房者或者安置对象时,该拆迁房屋可视为父母二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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