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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话录音能做为法律证据吗?珠海市婚姻调查公司 [2024-11-04]

一、通话录音能做为法律证据吗

通话录音具有被视为法律证据的资格。通话录音乃证据类型中之视听资料的代表,然而其获取过程务必合法合规,且录音内容需清晰明确地直接反映待证事实。

此外,该录音还须同其它证据共同构成互相印证的证据链,方有可能作为判断事实真相的有效依据。若通话录音符合合法性、客观性以及相关性的原则,便可在法律层面起到证据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吗

电话录音这一形式在诉讼过程中亦可作为可靠的证据来源,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其既未严重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例如,违反社会公众普遍认同及遵循的道德规范,侵犯个人隐私等),也并非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例如,未经授权擅自在他人居所内安装窃听设备进行窃听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电话录音可以被视为合法的法律证据,然而,其必须经过合法途径获得并且其中所含的内容能够明确地反映出需要证实的事实除此之外,该电话录音还需要与其他的证据进行相互佐证,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可能将其作为判断实际情况的主要依据如果电话录音能够满足合法性、客观性以及关联性的基本要求,那么在法律上它就完全有资格成为一项具有效力的证据


珠海市出轨调查;伴侣婚内背叛,妻子绝对不能做错乱手脚 [2024-10-30]

遭遇背叛以后,很多姐妹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和羞辱,一心想要报复他们,却不知道,愤怒代表无力改变现状,报复代表无法掌控对方。


一心报复他,只会让你跟这对儿臭虫一起滚去了屎坑,沾一身屎不说,还浪费了宝贵的青春。


有姐妹会说,那我不报复回去,难道我忍着吗?


不,我经常跟群里的姐妹说,腿断了要哭,流血了害怕,不要压抑自己的天性,骂出来,喊出来,都很正常。


但你要说把打骂当成了报复,那就太小儿科了。


报复从来不是你以为的拉条幅、爆料PPT,伤敌1000,自损800,也不是有智慧的人的做法。


《孙子兵法》中说过,“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


如果你把跟渣男和三儿的恩怨比作一场战争,那么战争的打法,是不能必胜,就不要打,不能五倍于敌,不要打。


而不是在明明没有离婚力,明明依赖男人的经济,还渴望着男人的爱的时候,却扬言去报复他们。


一边打草惊蛇,一边还爱着蛇。


我理解大家想报复的想法,被人这样欺负,还不反击,就显得我们太软弱了。


其实潜台词是:我害怕被他继续欺负。


所以报复并不是你的目的,让我们不再继续被欺负,才是目的。


但报复回去,我们真的不会再被欺负吗?


并不是,因为你的盲目报复,只会让你跟他的矛盾层层升级,局面更加恶化。


珠海市婚姻调查;有婚外情的男人分为两类 [2024-10-30]

有婚外情的男人分为两类,一是以身体诠释动物本能。一是以动物本能解释人性。


但凡有三姐四姐五六姐的婚外情男人,也算是常规型的男人,相比于钟爱一个或包养一个的人要可爱的多,这样男人的老婆地位相对稳固,家庭不会分崩离析。因为他懂的玩归玩闹归闹爽归爽,老婆孩子永远是第一位,只是把雄性本能发挥到淋漓尽致。


那些头脑烧短路的婚外情男人,错误的认为婚外遇到了他的真命红颜、千古真爱,一日不见心发慌,两日不见思断肠,视婚姻为儿戏,与妻子分道扬镳,家庭分崩离析。这种男人荒诞又真诚,无知又单纯,害人害己,是最糟糕的男人。


无论何种形态,婚外情像雾像雨又像风,你反对也罢,赞许也罢,它都合理的存在,像瘟疫或山体滑坡一样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


珠海市外遇调查取证: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2024-10-21]

一、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婚内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但若存在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非法增加共同债务等行为,或一方不同意支付,另一方或由其扶养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的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形之一,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

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结婚多久才可以分割财产

夫妻结婚不管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财产。原则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是均分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内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是合法有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珠海市私家调查: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怎么分割,法律依据有什么 [2024-10-21]

一、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怎么分割,法律依据有什么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分割:

1、由夫妻一方个人出资、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分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

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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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前按揭买房并且取得房产证婚后离婚的怎么处理

婚前按揭买房并且取得房产证婚后离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个人婚前财产本身衍生而来,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或经营所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余的是办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取得房产证的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怎么判

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如下:

1.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而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的,这种情况属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均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珠海出轨调查取证;妻子如何面对丈夫的背叛? [2024-10-15]

首先,我们来说说那些面对丈夫的背叛,哭过闹过后归于平静。选择了再给对方一次机会,相信他会改正。

这种选择可能你考虑的家庭情况,双方父母都年迈了;可能是考虑到孩子,孩子还小,还离不开母亲;可能你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情况,你全职在家,没有经济收入。不管是那种考虑都没有对错之分,都是你当时情况下经过各种权衡之后给自己最优选择。

这种选择你会特别内耗自己,他跟兄弟去喝酒半夜还没回家,你就会胡思乱想,他是不是又去找那个女的了。

你的神经总是紧绷的。他在跟你再呆在一起时,看手机次数久了,你会想他是不是又在撩骚那个女人,即使你们每天都呆在一起,你对他也充满了不信任。他感受到了你这种不信任,他会觉得委屈,觉得你疑神疑鬼,反而变成了你的问题。

你们中间一直有一个无法拔除的“刺”,不动不疼,但是一旦有事情拨动了那根刺,那就是钻心刺骨的疼。再一次让你回想起丈夫的背叛,你要再一次慢慢修复自己。

夜深人静之后,你的丈夫呼呼大睡,而你再黑夜中默默舔舐自己的伤口,流泪到天明。

然后,我们再聊聊选择离婚各奔东西的选择。

你要考虑孩子,孩子你要不要,或者说需不需要和对方争抚养权(如果没有孩子,或者你不打算带孩子)这种就略过。

你还要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离婚之后你也是要继续生活的,所以经济能力就很重要了。你要自己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有了经济来源你才有底气。

如果对方经济条件好,你不要说那些钱不是你挣的,你净身出户。虽然他的那些钱不是你挣的,但是你帮他打理好家里让他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挣钱,这就是你在这段婚姻的价值。

咱们反过来想,如果男方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 你认为他会大放豪言:这些欠账跟你没关系吗?

这两种处理方式不是非此即彼,也可以同时选择。相信你当下的选择就是对你的最优选择。


珠海市侦探调查公司;离婚后能够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吗 [2024-10-15]

一、离婚后能够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吗

离婚后是不能够要求分割婚前财产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双方只能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方提离婚还能够分到财产吗

财产分割与夫妻哪一方提离婚没有关系。分割原则如下:

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离婚时,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侵害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能够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够进行分割: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能够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能够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珠海市外遇调查取证:我国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时间多久? [2024-10-11]

一、我国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时间多久?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 、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三 、提交新证据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

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我国的人民法院一般在30天之内,要求当事人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但是在举证期间确实遇到什么困难,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以后,也可以适当的延长。一般法院是不会延长举证期限的,除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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