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婚姻调查;婚姻存续期间如何分配财产
更新时间:2025-12-06 点击:9

一、婚姻存续期间如何分配财产
1.婚姻期间通常不分割财产,但有重大理由时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一方损害共同财产利益,或一方亲属患重病,另一方不付医疗费,可请求法院分割。 2.婚内财产分配可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归属和分配方式,协议要真实合法且不损他人利益。 3.协商不成,符合法定情形可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二、婚姻存续期间无其他财产如何处理
1.若婚姻期间无其他财产,仅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能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事项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冷静期领离婚证。 2.若无法协议离婚,可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判离。因无财产,不涉及分割,但要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抚养权,未直接抚养方付抚养费。
三、婚姻存续期间把财产转移如何处理
1.婚姻期间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在未起诉或已起诉未判决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时,法院会在48小时内裁定执行。 2.分割财产时,转移财产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对方曾转移财产,可在发现次日起3年内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4.注意收集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在婚姻存续期间分配财产时,除了要依据法律规定,还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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