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婚姻调查,婚姻期间的赠与算个人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5-09-19 点击:17

一、婚姻期间的赠与算个人财产吗
婚姻期间的赠与财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那么该赠与财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比如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此房产仅赠与我的女儿/儿子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财产的性质清晰,属于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的表示,则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房,未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判断关键在于赠与人有无明确作出只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
二、婚姻期间的债务怎么要
婚姻期间债务的追讨需先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务。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生意所负债务等。
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负债的一方主张权利。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追讨债务时,首先尝试与债务人友好协商,明确债务金额、还款时间等;协商不成,可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婚姻期间的赌债由谁承担
婚姻期间的赌债属于一方的非法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举债人自行承担。
从法律规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而赌博是法律明确禁止的非法活动,赌债显然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也不会基于夫妻共同意思产生。
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若主张赌债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但因赌债的非法性,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所以,非举债方无需对婚姻期间另一方的赌债承担偿还责任 。
在探讨婚姻期间的赠与算个人财产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了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形除外。那么,如果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呢?这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