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出轨取证,夫妻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5-03-11]
1、忠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约定:
很多夫妻因为担心对方婚后出轨,在结婚前或者婚内会选择签订一份“忠诚协议”,约定一方承诺必须对另一方绝对忠诚及不得提出离婚,进而作出“如果一方出轨/提起离婚,则净身出户”类似约定的条款,期待这一条款对另一方配偶产生约束,引以警戒。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只是一种倡导性道德义务,不宜赋予强制执行力,任何人也无权限制他人提离婚的自由,绝大多数法院一般认为忠诚协议约定的“净身出户”条款无效。已经签订忠诚协议的夫妻,也不必太担心,虽然不能直接依据忠诚协议要求出轨方净身出户,但在离婚时,以配偶违反忠诚协议导致离婚为由,要求损害赔偿,及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如果忠诚协议不是约定一方净身出户,而是约定高额赔偿金,该条款不会直接被认定无效,法院会尊重双方约定赔偿的约定,但会酌情降低赔偿数额。
2、离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约定:
也有很多夫妻,没有选择在婚内签订“忠诚协议”,而是在发现对方出轨后,要求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对方有出轨行为,同意净身出户”条款。那么,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净身出户”条款一般都有效,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依法可以撤销的特殊情形,否则“净身出户”一方没有反悔的空间。
申茵律师团建议,签净身出户协议不如签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直接对财产归属做出约定,且在双方签字后立马生效。但如何签订婚内协议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让对方愿意签订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有哪些呢?上海市侦探取证 [2025-03-11]
一、法律认定铁三角(《民法典》第1064条)
1. 共签共认:双方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微信确认也算)
2. 家事代理:单方为家庭日常生活负债(参考当地人均消费水平)
3. 共同经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需工商登记/分红记录佐证)
2023年最高法新规:超出家事代理范围的债务,债权人需举证用于共同生活,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4类高危债务切割术
1. 赌债等非法债务:直接排除(需公安处罚记录)
2.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未用于共同生活(查资金流向)
3. 虚假债务:无实际资金流转的借条(申请笔迹鉴定)
4. 高额举债:单笔超20万需重点审查(参照收入水平)
案例:2023年浙江某案,妻子凭3年家庭账单成功切割前夫500万经营债务!
三、自保证据清单
避债:婚内财产协议(公证)
抗辩:分居证明/离婚前1年银行流水
- 上海侦探公司;离婚时,一方不分割共同房产如何解决 [2025-03-09]
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做出共同房产分割。在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坚决不执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对判决做出强制执行。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主要是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2、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房屋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遵循当事人的约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处理中应当秉承一些原则和方法。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的享有分割权。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来源和双方的贡献大小,双方均享有依法分割的请求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保护弱者、保护妇女的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在《婚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就目前社会现状而言,妇女从总体上经济收入和独立谋生的能力与男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分割时适度给予妇女较多的财产份额,可以使妇女在离婚后能够有更好的生活保障。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将房产作为对正常生活影响较大的财产种类分割给女方可以更好地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一些门面房、商铺等经营性用房,在分割时应在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的前提下,注意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原则上应判决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体现物尽其用、方便生活的原则。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共同债务;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应承担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5、兼顾婚姻主体的特定情形。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6、房产分割的方式方法。对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分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变价分割,即在双方均不主张取得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将共有财产拍卖、变卖,对多的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各自取得应得份额;二是作价补偿,即一方主张共有财产,一方不主张,取得财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如双方均主张且情况相当时,可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采取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
- 上海市婚外情调查:婚后父母给的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3-07]
一、婚后父母给的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父母拆迁房屋性质的分析及归属问题当涉及父母的拆迁房屋时,应将其视为父母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由于拆迁的原房产即属于父母所有,因此拆迁所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自然归属于父母。
然而,如若拆迁补偿是基于家庭人口数进行分配,且夫妻二人均在补偿范围之内,那么他们对于拆迁房屋也具有一定的所有权份额。
针对父母拆迁房屋的特殊性,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讨论:
1.被拆迁人为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并非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在此种情形下,因拆迁行为所涉及的房屋源自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非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故在计算拆迁补偿利益时,并未充分考虑到子女或其配偶的权益。
(1)若拆迁所得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则该房屋应视为父母的个人财产,与子女或其配偶无关;
(2)若拆迁所得房屋在子女结婚前已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应视为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其配偶无关;
(3)若拆迁所得房屋在子女结婚后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且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明确的单独赠与约定,则该房屋应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
(4)若拆迁所得房屋在子女结婚后登记在子女名下,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并无单独赠与约定,则该房屋有可能被认定为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
2.被拆迁人为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亦为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在此种情形下,因在计算拆迁补偿利益时需充分考虑到子女或其配偶的权益,故拆迁后所得房屋无论登记在何人名下,均应视为家庭共有的财产,无法在离婚诉讼中单独予以处理。若欲明确是否存在相关房屋权益,则需提起分家析产纠纷之诉,结合拆迁补偿政策、拆迁协议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父母给女方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父母为女儿购置房产是否可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关键在于该房屋所有权究竟归于何人名下。若房产证上同时记录有两位继承人姓名,那么应理解为这是父母对子女夫妇的无偿赠予,因此,此房产便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资产;反之,如果房产证只记载了其中一个继承人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这是父母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予,因此,该房产将被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父母拆迁房屋的性质与产权归属,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定。当被拆迁者仅限于父母双方,其子女及其配偶并非涉及拆迁房者或者安置对象时,该拆迁房屋可视为父母二人的个人财产。
- 上海侦探取证:当事人不知情的录音算不算证据 [2025-03-07]
一、当事人不知情的录音算不算证据
在中国,若当事人不知情的录音满足特定条件,便可当作证据。
其一,录音的来源必须合法。
要是通过窃听这类非法方式获得的,就不能作为证据。
其二,录音得具备真实性,不能被剪辑、伪造等手段改动内容。
其三,录音内容要与案件事实有相关性,能够对案件的关键事实起到证明的作用。
不过,在某些特定场合,像涉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形时,其证据的效力可能会受限,或者法院会对此持谨慎态度。
倘若将这类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法官会结合全案的情况,对录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和判断,从而确定是否采纳该录音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当事人不知情的罪名怎么办
若当事人被指控了不知情的罪名,首先需明晰在刑法范畴内,众多犯罪的构成需具备主观故意或过失。
倘若确实对构成犯罪的事实不知情,或许就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应及时聘请侦探。
侦探会展开如下工作:
其一,仔细阅卷,查看证据能否证实当事
人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或过失;
其二,会见当事人,深入探究事情的始末,核实当事人是否真的不知情;
其三,依据具体情形,在庭审中提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像从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等方面进行辩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当事人不知情被注册成法人怎么办
倘若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为法人,那么这或许会牵涉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侵权事宜。
其一,当事人能够向公司登记机关(通常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对登记事项展开调查核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登记机关有义务对虚假登记情形进行查处。
其二,可搜集相关证据,像非本人签署的注册文件的笔迹鉴定等,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知情。
倘若由于被冒名注册为法人而遭受到损失,比如信用遭到损害或者产生了经济损失等,还能够借助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冒名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当事人不知情的录音算不算证据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录音的取得方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若在私密空间等特定场合偷偷录音,且涉及侵犯隐私等权益,可能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另外,录音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至关重要,不能经过剪辑篡改。
- 上海市侦探:有一个两岁的孩子离婚会判给母亲吗 [2025-03-07]
一、有一个两岁的孩子离婚会判给母亲吗
两岁的孩子在离婚时倾向于判给母亲。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之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的。
然而,如果母亲出现以下这些情况,那就可能会让孩子随父亲生活:要是母亲患有那种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比较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跟母亲一起生活是不太适宜的;
还有就是母亲明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
另外,因为其他一些原因,使得孩子确实不宜再跟随母亲生活。
所以,仅仅凭借孩子两岁这一个条件,通常是会判给母亲的。
但要是母亲存在上述这些特殊的情形,那么就有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总之,到底具体判给谁,需要综合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不能仅仅依据年龄这一个因素就轻易下结论。
二、两岁孩子离婚判给母亲后抚养费咋算
抚养费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实践中,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教育费、医疗费等较大开支也需双方协商或按法院判决共同承担。抚养费通常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三、两岁孩子离婚判给母亲,财产咋分配呢
财产分配与孩子抚养权归属并无直接关联。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无需分配,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通常会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主要家务、抚养子女等,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会予以照顾。具体分配需结合实际财产状况和证据等综合判定。
- 上海市情人调查;情人节碰见老公给别人买礼物怎么办? [2025-02-17]
1.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旦礼物送出,它就属于接收者。如果你的丈夫给另一个女人买了包,这个包已经成为她的财产,你无权要求收回。
2. 然而,作为妻子,你的感受是可以理解的。看到丈夫给别的女人买礼物,自然会感到不快。因此,重要的是与他进行坦诚的对话,表达你的感受。
3. 也许你的丈夫只是想表达友好或感激之情,并没有其他含义。沟通可以帮助你们理解彼此的立场。
4. 如果你发现丈夫坚持要送礼物给别的女人,这可能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那么你应该考虑你们的关系是否能够继续。
5. 如果你决定原谅他,但希望他不再这样做,那么你应该明确你的界限,并确保你的丈夫了解你的决定。
6. 最终,无论你选择何种行动,都应该深思熟虑,避免做出可能会后悔的决定。这是一个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解决的问题,保持开放的沟通是关键。
- 上海市婚姻调查;离婚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2025-02-05]
一、离婚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裁决标准,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阐述。这一条款明确指出,在离婚之后,父母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及义务。与此同时,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儿,法律原则上规定应由其母亲直接照顾。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如果父母不能就此达成抚养协议,那么将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事实,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定。
另外,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法院应该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在涉及到有三名子女的离婚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每一位孩子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情感依赖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抚养能力等现实状况。如果所有孩子均未满两周岁,那么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全部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合适的抚养方案。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做出最终裁决。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他们的个人意愿也将成为判决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有三个孩子一般会怎么判
通常情况下,三名儿童不被同时判决由单一方抚养,而是倾向于一边分配两名儿童,另一边分配一名儿童。法院将会依据各方面的因素进行权衡,如彼此的经济状况及其抚养孩子的能力,以及以孩子的年龄为代表的长远发展来作出决定,力争使判决结果更加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具体而言,法院可能采取如下策略进行判决:
1.对于未满两周
岁的子女,通常都会交由母亲抚养。不过若在特殊情况下,诸如母方存在违法或罪行等严重行为,则此种情况有可能发生改变。
2.如果双亲经过商量后,达成达成共识,愿意让不满两岁且对孩子身心健康没有负面影响的儿子跟随父亲生活,那么这样的做法可以允许被接受。
3.对于年满两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需要双重考虑他们的意见和意愿。同时,如果父方或者母方中有任何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例如犯法或道德问题,他们的诉求将被优先对待。
4.当孩子达到十周岁后,法官需要询问并尊重孩子们的想法和愿望。
5.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在最大化保障孩子权益的基础上,达成一致,选择轮流照顾孩子,那么这种方案也可以接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有三个女孩子会怎么判
关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之间所存在的血亲关系是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被抹去或消除的,即便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仍应继续承担起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子女权益的责任和义务。针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通常倾向于将他们的抚养权交由母亲直接行使;
然而,当涉及到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时,若父母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因此,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倘若涉及到三名女孩的抚养权分配问题,法院将会全面衡量每一位孩子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情感依附程度等诸多因素,同时也会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教育观念等多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以期能够为每位孩子作出最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抚养权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